司说道:
“难得看到唐闲居然被说服了,喝个酒庆祝一下。”
于小一想,还真是。
他记忆里,第六学年黎小虞都是拿唐闲毫无办法的。
黎小虞没有拒绝,像女主人招待宾客一样的举起了酒杯。
唐闲也觉得有趣,黎小虞虽然性格变了很多,但终究还是以前一样的聪明。
他举起酒杯:
“酒精会抑制神经细胞的电传导,并会刺激感受器重新摄取抑制性神经递质,比如伽马氨基丁酸,进而让人做出更疯狂的事情。
有的人会因此而变得更笨,有的人却会因此变得更聪明。说不定你喝了酒就没有那么聪明了。”
黎小虞若有所思。
唐小九看着唐索野说道:
“那喝酒了可以变得更能吃吗?”
“不可以。”
唐小九决定还是不喝酒了,继续埋头苦吃。唐索野也是一样的。
众人碰杯的时候,黎小虞说道:“你是指望我喝醉的时候,变得更笨些了好欺负吗?”
“你一直都很好欺负。如果要欺负你,并不需要浪费我这瓶存了几百年的好酒。”
黎小虞点点头,觉得唐闲说的有点道理。但并不是自己好欺负,而是自己愿意被他欺负。
比如自己不长身体这句话,如果换成柳浪来说,那么柳布丁以后可能就得光顾成人商店了。
黎小虞的工作很多,喝酒其实会影响工作效率。
但她还是喝了些。因为喝了酒后,她的小脸会很红,显得很可爱。
轻轻抿嘴的时候就更加可爱。
这是她的御用恋爱军师乔珊珊说的。
包括今天的穿着。
因为卿九玉是在今天换上的一身红裙,极具诱惑。
所以乔珊珊觉得黎小虞也该改变一下传统形象。
哥特萝莉或许不是唐闲的菜?
想着唐闲说过喜欢小九这样的小孩子,乔珊珊决定让黎小虞走一次可爱风格。
于是第一次,黎小虞穿上了这种极薄的,白色长筒丝袜。
虽然身材娇小,胸前没有半壁江山,但依旧有一种小巧玲珑的诱惑。
但唐闲好像没有注意到。
乔珊珊觉得自己需要助攻一下,打压一下卿九玉嚣张的气焰。
“唐闲,你觉得二小姐今天穿的好看吗?”
黎小虞低着头,脸更红了些。
唐闲皱起眉头。
他当然注意到了卿九玉和黎小虞今天都换了行头。
考虑到这种行为将有持续很久的可能性,而且黎小虞也是穿给自己看的,他说道:
“白丝不容易引起男人脑内的多巴胺分泌,反而会让血清素占据主导。换言之,白丝引起的欲望,可能不是白丝本身,而是身材和腿型刚好符合男人的审美。所以乔珊珊你适合穿黑丝,因为黑丝显瘦,而我确信你最近变胖了一点。”
乔珊珊惊了,她就想问的是今天的二小姐可爱不可爱。
这个人居然从学术角度来了一段分析?谁要听这种分析啊?
而且什么叫自己适合穿黑丝?
唐闲顿了顿,又说道:
“但是你给黎小虞选的这套装扮,倒是有打破常规的眼光。”
“我的腿型符合你的审美吗?”黎小虞歪着头,直言不讳道。
“符合,可爱。”唐闲平静的说道。
黎小虞开心的笑了,觉得乔珊珊真是一个厉害的军师。虽然她并不喜欢自己穿的太lo娘。
乔珊珊则自闭的吃起了羊肉。
但想到自己最近居然变胖了,她又改夹了素菜。
于小觉得挺有趣。虽然这一桌饭吃的起伏跌宕的,但这样的生活氛围,在金字塔里很难见到。
唐闲看着于小,说道:
“晚些时候,我带你去看看地下的堡垒,那是人类最后的避难所,有着一台巨大的发电机。你去确认一下,尽快把我要的人安排过来。”
于小点点头,这样的一座城市,今天让他开了眼界。
但只有拥有了电,这座城市才算是真正的活了过来。